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7:20 | 来源: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莆田市政务公开制度和政务公开目录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并向社会公开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1月1日-2023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utian.gov.cn/)中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莆田市政府1号楼501室,邮编:351100,联系电话:2299399,传真:239287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两级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度中心工作,重点在增进人才活力、稳就业促创业保民生、高质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职业技能建设等领域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共通过局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主动公开人社信息2942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件,均为网络申请。7件依申请公开已按规定进行受理并答复,其中予以公开3件,予以部分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和行政申诉、举报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中,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初审、科室负责人复核,重要信息分管领导审核”的上网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各环节工作职责和责任人员。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格采集、审核、发布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和加工,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三是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我局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公开稳就业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面向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五是加强交流互动。通过微信公众号、依申请公开、12345咨询投诉等政民互动栏目,定期对网民意见建议进行分析汇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围绕“一网微”格局,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建设上持续重点聚焦集约化管理无障碍阅读、手机端适配性改造等工作,提升浏览的便利性。以局门户网站、“莆田人社”微信公众号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的主渠道,重点依托“人社答疑”、“人社微课堂专栏,积极开展企业职工养老金、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反馈网站民众留言,响应广大群众热切关心的民生问题。严格落实“三校三审”制度,所有信息发布均经过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审核,全年没有发生严重性错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条例》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健全完善各项制度,重新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用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绩效考核、组织培训和安全等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2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在建成公开多元的平台渠道基础上,智答智引的能力还不够群众对于政府信息搜寻的体验感、满意度还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精准性还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内容仍要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对照《条例》《规定》,结合本市要求和我局实际,先后制定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流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的规定。二是健全定期通报、长效督办等工作机制,组织集中培训,邀请相关专家授课,解读《条例》《规定》以及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六、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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