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忠门瑞龙大酒店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郑文静、赵秀琼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闽莆劳人仲案〔2025〕231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1.被申请人支付郑文静2025年5月工资3200元;2.被申请人支付赵秀琼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份拖欠的工资共计8000元。限你单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1月28日上午9时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石室西路1186号;联系电话:0594-2221806。
莆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