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人社许可准字[2020] 001号
福建肆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
经审查您(贵单位)于 2020 年 07 月 30 日 向我局提交的 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 行政许可申请,符合《福建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外商投资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本局作出下列决定:同意你公司开展人力资源活动,公司地址:办公地点设在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黄石居委会市下埕12号(生产场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荔园中路199号2001—2005室),法人代表:潘丽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期限五年,自2020年8月5日起至2025年8月4日止。服务范围:职业中介服务;人才中介服务;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不含境外就业留学);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创业辅导服务;创业空间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将于本决定作出之日起当日内颁发。
特此决定。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章)
2020年8月5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办理机关各存一份。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
收 件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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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肆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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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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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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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文件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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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莆人社许可准字[2020] 001号壹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各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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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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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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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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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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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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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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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人
签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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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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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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