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忠门瑞龙大酒店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陈凤远、吴美者、李朝华、徐宇航、赵秀财、蒋群英、黄素梅、赵雪梅、赵张罗、俞尾英、林开清、赵建明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争议一案(闽莆劳人仲案〔2025〕165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副本、参加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被申请人向各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陈凤远34165元、吴美者33813元、李朝华21725元、徐宇航9046元、赵秀财13750元、蒋群英13233元、黄素梅6000元、赵雪梅8400元、赵张罗7500元、俞尾英6000元、林开清26550元、赵建明17900元)。限你单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10月10日上午9时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石室西路1186号;联系电话:0594-2221806。
莆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