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芈匠美容有限公司:
本委立案受理的申请人吴丽敏、陈丽娣、周桂菊、蔡铭枫、徐虹、方宁宁、林心芝、吴华芳与你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公司作为本案被申请人且无法联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委于2025年9月1日作出的闽莆劳人仲案〔2025〕123号裁决书。闽莆劳人仲案〔2025〕123号裁决书的裁决结果为:驳回吴丽敏、陈丽娣、周桂菊、蔡铭枫、徐虹、方宁宁、林心芝、吴华芳的仲裁请求,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委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本委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石室西路1186号;联系电话:0594-2221806。
莆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